刊登日期: | 2020/2/10 |
發文日期: | 2020/2/5 |
發文字號: | 府動防四字第1093400051號 |
主旨: | 修正「雲林縣因應非洲豬瘟疫情化製原料運輸車管制措施」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雲林縣因應非洲豬瘟疫情運輸車輛管制措施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 |
依據: | 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。 |
公告事項公告: | 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。修正「雲林縣因應非洲豬瘟疫情化製原料運輸車管制措施」為「國內發生非洲豬瘟疫情時,禁止任何車輛載運外縣市之畜禽動物屍體、屠宰下腳料、家畜禽肉品市場及家畜禽肉品加工廠廢棄物至本縣處理」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雲林縣因應非洲豬瘟疫情運輸車輛管制措施」。 |